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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优待)证核发

主管部门: 民政局 受理机构: 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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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对象
符合办理条件者
办理条件
年满65周岁以上的辖区居民或年满65周岁户籍不在本地,但在本地常住1年以上的老年人
所需材料
1、老年(优待)证审批表
2、居民身份证
3、户口簿(或公安户籍证明)
4、街道社区出具的常住1年以上证明
窗口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发证
网上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办事窗口
收费标准
免费
常见问题解答

        
办理依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待老年人规定》(自治区政府令[2004]124号)第十二条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