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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tyjrswj-2020-00021 发布机构: 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生成日期: 2020-05-15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权责清单
关键词: 优抚 事业单位

优抚事业单位业务管理

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权力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名称优抚事业单位业务管理
权力类别其他职权
实施依据《光荣院管理办法》(2010年12月25日民政部令第40号)
      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全国光荣院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光荣院管理的主管部门,对光荣院集中供养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
    《优抚医院管理办法》(2011年6月9日民政部令第41号)
    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优抚医院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优抚医院工作。优抚医院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军用饮食供应站供水站管理办法》(1989年11月17日民政部 总后勤部令第1号)
    第二条:军供站师人民政府支援过往部队的组织机构和战备设施,在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民政部门负责管理。
   
责任事项1.检查阶段:通知优抚事业单位进行年度检查,受理年检材料,并公示、一次性告知补充年检材料。
    2.处置阶段:对年检合格单位在相关网站或媒体进行公示,制发送达年检结果相关文书、信息公开。
    3.事后监管阶段:督促指导年检不合格的优抚事业单位及时整改。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实施主体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承办机构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实施对象优抚对象办理情况公开范围对外公开
共同实施部门收费(征收)标准及依据
法定时限承诺时限90日
咨询电话0997-4675502投诉电话0997-4675503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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