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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00028-2017-00048 发布机构: 审计局
生成日期: 2017-03-27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规划计划
关键词: 审计

2017年审计工作计划

                                                                    第一师阿拉尔市审计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
                                                                              审计(调查)项目计划的通知
 

师市各有关单位(部门)、第一审计中心、第二审计中心:
《第一师阿拉尔市审计局2017年度审计(调查)项目计划》经局党组研究讨论并审定。现印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第一师阿拉尔市审计局
2017年3月9日

第一师阿拉尔市审计局2017年度 审计(调查)项目计划


一、2017年度审计项目安排的总体思路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和全国审计工作会议,坚决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和兵团党委六届十七次全委会议、师市党委第十一次党代会所确定的重点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两手抓”和“三个区分”,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围绕“发展、改革、安全、绩效”目标,依法求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着力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促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促进保障改善民生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师市经济平衡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2017年度审计项目安排的原则
总体原则: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正确把握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审慎判断无意过失与明知故犯、工作失误与失职渎职、探索实践与以权谋私,客观审慎地作出结论和处理。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主动揭示反映,牢牢把握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工作标准,深入分析产生问题原因和造成的后果,提出改进完善的建议,充分发挥审计“啄木鸟”、“党委的参谋助手”作用;坚持实事求是、坚持鼓励创新、坚持鼓励改革,宽容改革创新中的失误,自觉把“三个区分”、“8个有利于”、“15个凡是”落到实处,真正发挥审计对改革发展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师市党委和师市工作中心,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把推动贯彻落实师市和师市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作为政治责任和头等大事,梳理政策、突出重点、跟踪审计,及时报告党政领导关心的、想知道的、还知不道的新情况新问题,分析问题产生原因,揭示问题实质,提出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审计建议,促进政令畅通,为师市党委、师市政策措施的调整完善落实提供参考和依据。
(二)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用力。充分发挥审计在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维护经济安全、推动深化改革、促进以法治理、推进廉政建设中的作用。严肃查处损害师市和职工群众利益、重大违纪违法、重大履职不到位、重大损失浪费、重大环境污染和资源毁损、重大风险隐患等问题,对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权钱交易、骗取财政资金、失职渎职、贪污受贿、内幕交易等违法犯罪问题,要始终坚持“零容忍”,坚决查处。以师市党委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确定的重点任务、重点工作为抓手,对重大政策措施、重点专项资金、重点部门、重大投资项目开展跟踪审计,集中力量、重点用力,查深查透、查准查实,注重反映重点领域风险隐患,维护师市经济安全;注重揭示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等深层次问题,促进深化改革,提高审计监督实效。
(三)坚持整合资源、统筹谋划。大力推进师市审计资源整合优化配置;以经济责任审计、财政审计为统领,把企业、公共投资项目、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资源环境等不同类型审计项目嵌入进来,加大各专业审计融合力度,采取审计方案、实施时间、组织方式、处理标准、审计报告“五统一”审计管理模式和组织方式,降低审计成本、提升审计效率、共享审计成果。按照兵团审计局的统一组织安排,对涉及兵团“扶贫资金”、“一事一议”项目的建设及成效、资金使用情况等开展审计,充分发挥师市审计监督“一盘棋”作用和整体效能。
(四)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既要无私无畏、敢于碰硬、勇于担当,又要谦虚谨慎、审慎客观、文明规范。同时要注重审计方式方法创新,严格审计质量控制,严格控制审计现场时间,大胆探索、积极推进数字化审计方式,不断拓展审计的深度和广度,着力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2017年师市审计工作计划任务
根据《审计署关于地方审计机关2017年度应重点抓好的工作任务》(审办发〔2017〕1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质量意识,把牢审计质量“生命线”,遵循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合理安排、确保质量的原则,按照兵团审计局2017年统一组织审计(调查)项目计划的通知(兵审发〔2017〕11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好审计署和兵团审计局统一安排的审计(调查)项目,同时结合师市经济社发展需要,强化师市审计项目的统筹组织和管理。
(一)审计署、兵团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8项)
1.持续做好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为目标,围绕重大项目推进、重点资金保障、“三去一降一补”任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简政放权和“放管服”改革、“营改增”等减税降费、科技创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严肃查处弄虚作假、隐瞒实情、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重大履职不到位等问题,推动政策落地、有效发挥作用。
【组织方式】审计署财政司统一组织,兵团和师市审计机关参加。师市审计局负责完成本师市范围内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分别于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和12月20日前,将每个季度跟踪审计情况和整改情况上报兵团审计局法制处。
【审计时间】2017年1月1日开始,12月31日结束。按照审计署、兵团审计局的工作要求,每季度末下月15日前向兵团审计局报告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和整改情况,重大事项随时报告。
2.兵团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政策措施落实、规范管理、提高绩效,促进分配公平、维护职工群众住房保障权益为目标,重点关注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专项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工程建设、棚户区改造安置补偿、保障性住房分配及使用等方面,并跟踪检查以前年度问题整改情况。
【组织方式】审计署社保司统一组织,兵团和师市审计机关参加。师市审计局负责对本师市财务、建设等部门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实施等情况审计,必要时延伸相关单位和个人。审计的时间范围为2016年度,对重大事项追溯到相关年度。
【审计时间】2016年11月至2017年4月。师市审计局于3月5日前向兵团审计局社保处上报审计报告(代拟稿)。
3.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国外贷援款,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为目标,重点关注项目财务报表公允性、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建设进度、设备采购、投资效益和对外履约等情况。
【组织方式】审计署外资司统一组织,兵团和师市审计机关参加。师市审计局按照方案组织实施,以银海机采棉公司利用美国进出口银行贷款引进74台采棉机项目为重点,对师市国外贷援款项目的财务报表、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建设进度、设备采购、投资效益和对外履约等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的时间范围为2016年度,对重大事项追溯到相关年度。
【审计时间】2016年3月开始,9月30日前结束审计,向兵团审计局企业处上报审计报告。
4.对口支援师市发展资金及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中央对口支援新疆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为目标,重点关注项目资金的来源、到位、使用和结存情况,项目建设管理及政策措施落实、规划执行、及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情况。
【组织方式】审计署投资司统一组织,兵团和师市审计机关参加。师市审计局按照方案组织实施,负责师市范围的对口支援师市发展资金及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审计的时间范围为2016年度,对重大事项追溯到相关年度。
【审计时间】2017年3月开始,9月中旬结束审计。于9月30日前向兵团审计局投资处上报审计报告。
5.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情况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兵团党委二十六条规定制度措施贯彻落实为目标,重点对《审计署关于加强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的审计意见》(审行发〔2014〕22号)确定的预算管理、会议费和培训费使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因公出国(境)、楼堂馆所建设、机构编制、国有企业领导人职务消费等八个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进行审计监督。审计的时间范围为2016年度,对重大事项追溯到相关年度。
【组织方式】审计署财政司统一组织,兵团和师市审计机关参加。师市审计局结合实际,在今年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中,结合对8个团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2个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及资本运营情况审计,同步开展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情况审计。
【审计时间】2017年1月开始,10月中旬结束审计,10月底前向兵团审计局财金处上报审计综合报告及相关附表。
6.兵团审计局授权对3名团场党委书记、政委实施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重点和目标】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单位科学发展和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为目标,重点关注3个团场(一团、十三团、十四团)贯彻执行兵团、师市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财政(务)收支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决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及效益情况;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重大经济决策、重大采购、重大投资项目实施、民生政策落实、以往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及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对重大事项追溯到相关年度。
【组织方式】本项目由兵团审计局授权师市审计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审计对象详见兵审授〔2017〕1号通知书。
【审计时间】2017年3月开始,6月底前结束审计,并向兵团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处上报单项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各一式五份。
7.“一事一议”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审计。
【审计重点和目标】以推进“一事一议”政策落实、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为目标,重点对8个团场的“一事一议”项目履行程序情况、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设备和材料等采购价格情况、工程造价真实性情况、项目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情况、项目效益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的时间范围为2011年至2016年。
【组织方式】本项目由兵团审计局投资处牵头负责,统筹组织兵师审计资源实施。师市审计局按实施方案组织完成,结合8个团场党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实施。
【审计时间】2017年3月开始,9月中旬结束。师市审计局负责于10月底前向兵团审计局投资处提交综合审计报告。
8.兵团2016年扶贫资金审计调查。
【审计调查目标和重点】以促进扶贫政策落实、规范扶贫资金管理,维护扶贫资金安全、提高扶贫资金绩效、推动脱贫攻坚任务完成为目标,重点关注2016年国家、兵团精准扶贫脱贫政策实施、脱贫工作责任落实、相关项目实施、资金管理使用、扶贫目标完成情况等。
【组织方式】本项目由兵团审计局企业处牵头制定统一工作方案,师市审计局按照方案组织实施,负责师市范围相关单位扶贫资金及相关项目建设,脱贫政策及脱贫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审计的时间范围为2016年度。
【审计时间】2017年3月开始,9月底结束审计工作,10月底向兵团审计局企业处上报审计调查报告。
(二)师市审计局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
9.对师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1)对师市财政(务)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务)收支情况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政资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为目标。从政策制度、管理机制层面上提出意见和建议。
【组织方式】本项目由师市审计局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2017年4月开始,6月底前提交审计报告。
(2)对阿拉尔地税局2016年税收征管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规范税收征管、促进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为目标。重点对2016年重点纳税企业的税源监管、征收情况、税收减免审批和落实以及税收政策法规执行情况实施审计。揭露和纠正有税不征、缓增、延压税款等突出问题。促进税务部门严格执行有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管理,积极配合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意识。
【组织方式】本项目由师市审计局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2017年4月开始,6月底前提交审计报告。
10.对部分事业单位财务收支预算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加强预算管理及预算执行,规范事业单位(部门)财务管理,核实资产、负债、净资产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为目标。重点检查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资产管理及处置、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及结余等情况;核实单位资产、负债、净资产和收入、支出、结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揭露单位(部门)在经济活动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促进单位(部门)严格遵守财经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审计的时间范围为2016年度,对重大事项追溯到相关年度。
【组织方式】本项目由师市审计局组织实施,二个审计中心参与共同完成审计任务。
【审计时间】2017年2月开始,3月上旬完成师市驻北京办事处、师市驻上海办事处、师市驻乌鲁木齐办事处审计,并提交审计报告;7月开始,实施其余两个事业单位审计,9月底前提交审计报告。
11.对8个团场财政(务)收支预算及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团场财政(务)规范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结合8个团场党政领导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对团场预算执行的规范性、绩效性等方面开展审计,突出对团场本级预算管理、部门(单位)预算执行、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以及预算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等为主要审计内容,揭示和反映预算执行中的体制性障碍,制度性缺陷和管理漏洞,促进团场分健全和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同时时注重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审计的时间范围为2016年度,对重大事项追溯到相关年度。
【组织方式】本项目由师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实施,审计局和二个审计中心共同完成。
【审计时间】2017年3月开始,8月中旬结束现场审计。9月底前提交审计报告。
12.对8个团场的13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实施离任或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根据团场领导换届情况,对兵团和师市组织部委托的团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同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单位科学发展和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兵团、师市党委重大决策部署、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有关目标责任制完成、重大经济决策、政府性债务、自然资源资产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民生、重大投资项目、重大采购、招商引资政策、以往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及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与此同时,采取嵌入式审计方法,将团场财政(务)收支预算执行情况、“三公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公共投资项目(重点是对口援疆项目)建设情况等不同类型项目融合进来统筹实施。对重大事项追溯到相关年度。
【组织方式】本项目由师市审计局组织实施。审计局和二个审计中心共同完成。
【审计时间】2017年3月开始,6月-8月底结束现场审计,其中:一团、十三团、十四团的3名主要领导干部,与兵团授权审计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同步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于6月底前出具审计结果报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其余5个团场的10名主要领导干部,于8月底以前结束现场审计,9月底前出具审计结果报告并报师市党委组织部。
13.师市重点建设项目(含援疆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重点对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设备材料采购、资金管理使用、财务结算和工程决算等环节开展审计,并对建设项目管理、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做出客观评价,揭露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可行的、操作性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建设单位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组织方式】本项目由师市审计局组织实施,审计局和二个审计中心共同完成。
【审计时间】具体实施时间根据项目竣工情况进行安排。
14.对2个国有企业的管理和资本运营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国有企业改革、提高国有企业管理水平,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和控制力,防范国有资产流失为目标。重点关注企业贯彻执行深化改革创新发展、优化布局调整结构、突出主业提质增效等政策措施,以及实施走出去战略等情况;落实重大专项任务及有关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企业国有资本的管理和运营情况,核实企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效益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发展潜力和风险管控情况。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情况,核查企业党组织和董事会在重大事项决策中的职责履行情况,特别是在重大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资本运作、投资合作、资产处置、物资采购、工程招标等重点事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管控情况。企业的公司法人治理及内部控制情况,核查企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董事会建设情况;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以及所属单位的监管情况。审计的时间范围为2016年度,对重大事项追溯到相关年度。
【组织方式】本项目由师市审计局组织实施,审计局和二个审计中心共同完成。
【审计时间】2017年7月开始,10月中旬以前结束现场审计,10月底前提交审计报告。
另外,师市审计局和两个审计中心,要切实树立服务大局的意识,除完成以上计划内的工作任务外,适时接受和完成好上级部门和师市领导临时交办、师市相关部门委托的其他类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审计(调查)项目计划。2017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一经下达,审计项目组织和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确保按要求完成。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或调整审计范围、实施时间,确需调整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及时编制审计工作方案。按照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结合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牵头单位负责组织编制审计工作方案,要细化明确各个审计项目的思路、重点、方法以及审计资源整合、组织方式,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审计方案。组织实施审计时要紧紧围绕审计目标、突出审计重点,避免面面俱到,要集中力量对重大问题、重点事项、关键环节审深审透、审准审实,全面提高审计项目质量和效率,提升审计监督整体效能。
(三)加强计划执行全过程管理。审计项目实行审计组长负责制。审计组应加强统筹,加强审计现场管理,严格审核把关,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同时严格程序、依法审计,进一步强化审计组成员责任落实和追究,确保每个审计项目干出成效、干成精品。
(四)强化审计报告的审理工作。审计项目现场实施完成后,项目审计主审负责拟定审计报告初稿,并报师市审计局审核;师市审计局组织应及时召开局务会议(会议主要由审计局、中心领导及项目审计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并听取审计组对审计项目审计情况的汇报,主要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研判,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审计组应根据审计情况汇报会的精神,修改审计报告初稿,形成审计征求意见稿,到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征求完被审计单位意见后,审计组根据被审计单位提出的合理性意见,及时修改征求意见稿,形成审计报告拟定稿报审计局领导进行审理,对重大的审计项目可召开局务会共同审理;审理通过后,审计组根据审理意见,修改完善拟定稿准备出文,并按照审计发文程序,经审计局主要领导审批后出具审计报告。
各审计组在审计工作环节中,要严格程序、注意做好审计保密工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在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前,任何人不得向被审计单位反馈。须反馈的应由审计局、中心领导和审计组人员集体向被审计单位集中反馈。此过程中审计组应注意加强对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从审计工作的各个环节的源头上抓好落实,切实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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