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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00014-2020-00081 发布机构: 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0-05-15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权责清单
关键词:

中小学德育督导评估

                     行政权力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名称中小学德育督导评估
权力类别其他职权
实施依据1.《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1998年3月16日国家教委发布 根据2010年12月13日教育部令第30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教育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十三条: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定期开展中小学德育专项督导检查,建立切实可行的德育督导评估制度。
2.《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发文机关:国家教育委员会 发文日期:2010年12月13日 生效日期:2010年12月13日2010修订):第十三条 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定期开展中小学德育专项督导检查,建立切实可行的德育督导评估制度。
责任事项1.制定责任:制定中小学德育督导评估方案和评估指标。
2.督导评估责任:开展中小学德育工作专项督导评估3.处置责任:专项督导结束后,就督导事项对被督导单位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和建议。
3.报告公示、公布责任:专项督导结束,发布督导报告和整改意见。
4.监管责任:对被督导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对未根据督导意见书进行整改的单位及人员通报批评并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向主管部门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
实施主体第一师阿拉尔市教育局承办机构第一师阿拉尔市教育局综合科
实施对象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或公民办理情况公开范围向社会公开
共同实施部门收费(征收)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97-6359033投诉电话0997-6359033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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