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tj-2020-00150 | 发布机构: | 交通运输局 |
生成日期: | 2020-05-1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权责清单 | |
关键词: |
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500米范围内进行疏浚作业的确认
权力事项名称 | 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500米范围内进行疏浚作业的确认 | ||
权力类别 | 其他职权 | ||
实施依据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 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500米范围内依法进行疏浚作业的,应当符合公路桥梁安全要求,经公路管理机构确认安全方可作业。 | ||
责任事项 |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 2.审查阶段责任:根据公路桥梁安全要求,勘验检查申请施工作业的现场,提出办理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行政确认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4.事后监管责任:加强监管、防止损害公路桥梁的行为发生。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
实施主体 | 师市交通运输局 | 承办机构 |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
实施对象 | 个人,法人,其他组织 | 办理情况公开范围 | 全社会 |
共同实施部门 | 无 | 收费(征收)标准及依据 | 无 |
法定时限 | 无 | 承诺时限 | 无 |
咨询电话 | 0997-6373309 | 投诉电话 | 0997-6373309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