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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dys6t-2020-00029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0-04-20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财务公开
关键词: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2020年六团团财政预算已4月1日六团第三次党委常委会审查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预〔2016〕143号)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现将2020年六团财政预算安排情况向社会公开(详情见附件)。

目录

 

第一部分 六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一、2020年度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0年度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0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0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明细表

五、2020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2020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2020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2020年度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预算表

九、2020年度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动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及会议费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六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六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1、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各项制度;

2、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做好年度预算;

3、严格收入支出制度,严禁私设“小金库

4、加强财政预算的项目资金的管理;

5、健全单位内控制度;

二、内设机构

根据《机构编制文件》(师市人社发201992号)文件,设置第一师六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5名,其中:师编制15名,市编制0名,领导职数1名。部门内设科室0个,所属事业单位1个。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动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预算收入229.24万元,较上年增加31.66万元,增长16.0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9.24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兵团专项补助0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20年预算支出229.24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编制情况

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229.24万元,较上年增加31.66万元,增长16.02%。其中:基本支出197.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基本支出229.2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7.6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开支。商品和服务支出21.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正常运转经费的开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医疗费、采暖补贴开支。资本性支出3.66万元,其中:专用材料费2.3万元;办公用品费0.7万元;专用设备费0.66万元,主要用于设备采购,形成资产等方面支出。

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31.66万元,增长13.81%,主要原因是1.经济增长,财政收支直线上涨2.行政成本意识薄弱,经费使用效率低

2.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及会议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万元;公务接待费用安排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安排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安排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万元。以上合计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万元。

(二)会议费预算:2020年,农发中心单位安排会议费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万元,比2019年决算实际支出增(减)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事业单位留空不说明)

 

四、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申报政府采购预算3.66万元,其中使用公用经费采购3.66万元,专项资金采购0万元。主要采购专用材料费2.3万元;办公用品费0.7万元;专用设备费0.66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经盘点核实,截至2019年底,我单位占有固定资产原值13929.79万元,其中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占有13651.92万元;通用设备占有169.21万元;专用设备占有104.38万元;家具、用具占有4.26万元。

我团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落实以单位为主体负责,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责任意识,加强关于固定资产专业知识培训,提升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建立健全内部和外部合围式的固定资产管理机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预算,指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经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汇总审核后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主要包括部门收入、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等内容。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经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含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601906005 六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MB1764512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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