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十团>信息公开详细
索引号: dys10t-2020-00027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0-04-17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财务公开
关键词:

十团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十团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一、2020年度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0年度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0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0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明细表

五、2020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2020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2020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2020年度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预算表

九、2020年度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动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及会议费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民政、就业、综合治理。

2.负责学前教育、青少年教育、妇女儿童权益保护。

3.负责残疾人、社区建设指导等公共服务工作。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等服务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机构编制文件》(师市党委编委发〔201829号)文件,设置十团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核定编制9名,其中:师编制9名,市编制9名,领导职数1名。部门内设科室1个,所属事业单位1个,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分别是十团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动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预算收入284.7万元,较上年增加84.6万元,增长1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4.7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兵团专项补助0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20年预算支出284.7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编制情况

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284.7万元,较上年增加84.6万元,增长14%。其中:基本支出284.7万元,项目支出    0万元。

1.基本支出284.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0.6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开支。商品和服务支出10.2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正常运转经费的开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3.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医疗费、采暖补贴开支。其他支出130万元,主要用于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补贴

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84.6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1增加工资及福利支出79.3万元,2、减少公用经费3.3万元,减少固定资产购置费2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及会议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万元;公务接待费用安排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安排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安排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万元。以上合计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万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额比2019年决算实际支出增(减)0万元

(二)会议费预算:2020年,单位安排会议费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万元,比2019年决算实际支出增(减)0万元,增(减)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事业单位留空不说明)

2020年部门安排XX(部局委办)本级机关运行经费XX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申报政府采购预算3万元,其中使用公用经费采购3万元,专项资金采购3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经盘点核实,截至2019年底,我单位占有国有资产原值34.418万元,其中:1.计算机9台,原值6.497万元;2.办公桌7套,原值6.846万元3专用制冷、空调设备1套,原值2.6万元;4、打印复印机10台,原值6.331万元;5、文件柜9个,原值0.98万元;6、电器设备8个,原值4.484万元;7、饮水器1台,原值0.78万元;8、台、桌类45个,原值5.9万元

我单位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责任到使用单位及使用人,用制度把好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的购出入关和使用关,确保固定资产非正常损坏和流失。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预算,指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经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汇总审核后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主要包括部门收入、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等内容。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经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含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004171814464371.pdf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