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拉尔市政务网“领导信箱”来信转办单《小区安装电动车充电桩问题》的复函
田先生:
关于来信内容,我单位已收悉,南能集团本着高度重视的原则,在核实了解具体情况后,按照《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2023〕172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规范师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程序,有序推动师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师市新能源汽车稳步发展,助力师市节能减排,结合师市各小区实际情况,现将居民用户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流程汇报如下:
一、准备材料
1.购车意向协议或购车发票;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3.固定车位产权或一年以上(含一年)使用权证明;
4.停车位(库)平面图或现场环境照片;
5.物业出具(无物业管理小区由业委会或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安装充电桩的证明材料;
二、申请用电
用户或其委托的电动汽车企业向所在区域供电营业厅提出用电报装申请
三、现场勘察
1.供电企业会同用户或其委托的电动汽车企业、小区物业到现场进行用电及施工可行性勘察。供电企业从受理申请到具备实地勘察条件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个工作日。
2.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供电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正式答复供电方案。其中,对低压(一般为220V、380V)电力用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高压(一般为10kV)单电源用户不超过22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用户不超过45个工作日。申请方应在有效期内予以确认。
3.现有配电设施确实无法满足充电基础设施用电报装申请的,产权为供电企业的,应由供电企业配合相关方提出解决方案,产权为用电用户的,应由用电用户组织相关方提出解决方案,经各方协商一致后,由产权单位抓紧实施改造。
四、建设施工
1.申请方需按照确认后的供电方案,组织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如在施工过程中对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造成损坏的,应负责相关设施的修复。
2.充电基础设施安装过程应遵循相应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
五、接电确认
1.工程施工完成并检验合格后,供电企业应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装表接电工作。
2.申请方、建设企业会同小区物业完成充电基础设施验收和试充电确认。
六、运营维护
充电基础设施所有权人应对充电基础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在充电基础设施使用过程中侵害第三者权益。电动汽车企业在协议期内为用户提供自用桩维护保养。充电基础设施所有权人也可与小区物业签订服务协议,由小区物业协助管理、维护充电基础设施,为用户提供相关服务。
南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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