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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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咨询 | ||
来信人 | 职** | 来信日期 | 2008-04-07 |
信件索引号 | ZT0804074GJF | ||
信件内容 |
不知道精神病患者可不可以承包土地?如若可以,怎么样的政策?连队干部以他的名义承包有没有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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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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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信息中心 | 回复日期 | |
办理结果 |
职工:你好!关于你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如果精神病患者符合国家和兵团的招工规定,那么根据团里的具体情况,在有招工需要或是多余土地的情况下,可以承包土地。具体政策与一般承包职工政策一样,至于你所说的连队干部以他的名义承包土地的问题答复如下:第一领导干部是绝对不允许以他人的名义变相承包土地的;第二如果是精神病患者自己承包的土地,可以由他人进行土地流转,但也不允许领导干部进行承包。感谢关注“书记信箱”!承办单位:农一师政研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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