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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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户口婚迁 | ||
来信人 | 欧** | 来信日期 | 2008-04-01 |
信件索引号 | ZT080401VE2K | ||
信件内容 |
感谢贵网站开设民声信箱,现就配偶户口婚迁一事作若干咨询:本人2006年回七团工作,属本地户口,后于2007年购得楼房并当年完婚。想把配偶户口迁来七团久居,团各项手续已办妥,后多次前往我团派出所办理婚迁手续,却都以不是农一师范围内户口不得办理为由拒绝。本人就以上理由反复上网进行查询,后咨询有关人事所得理由千奇百怪,使本人深感办事之难,恳请师领导就此事做详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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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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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信息中心 | 回复日期 | |
办理结果 |
欧户口:你好!你关于“户口婚迁”一事现答复如下:农一师公安局接到此信件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要求治安管理支队调查此事。经查,来信反映的“多次前往派出所办理婚迁手续,却都以不是农一师范围户口不得办理为由拒绝”的情况不属实。婚迁属派出所正常户口迁移业务,可前往七团派出所直接办理。感谢关注“书记信箱”!承办单位:农一师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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