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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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讨薪 | ||
来信人 | 王** | 来信日期 | 2021-01-30 |
信件索引号 | 202100037 | ||
信件内容 |
2017年阿拉尔市十三团十连以党支部名义让我给连队棉田放水,并承诺事后由党支部名义给与相应劳资,共计3000余元。但事后,该支部并未履行承诺,以各种理由推脱至今未支付劳资,本人反映此事也不仅一次两次,民法典都已经开始实施了,我的薪酬至今还拿不上,望相关领导予以解决,劳资虽说不多,但是对于我们农民来说,那是我们付出多少劳动汗水换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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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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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信访办 | 回复日期 | 2021-02-07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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