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 |||
---|---|---|---|
信件标题 | 沙化土地承包 | ||
来信人 | 农** | 来信日期 | 2007-12-23 |
信件索引号 | ZT071223ATWM | ||
信件内容 |
师市领导: 你好!我原本是一师的普通群众,现在在和田地区工作。今年9月回家路过阿和公路,见公路两旁有大量沙化的土地现想开荒和承包。我知道内地各个地方都有各自退垦还林的优惠政策。由于这是沙化地不知道一师在这方面有何优惠的政策!如果可以我想在那里种一些适合沙漠生长的经济林木。 |
||
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
回复部门 | 信息中心 | 回复日期 | |
办理结果 |
农业爱好者你好:你的来信收到,现就你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塔河流域综合治理的国家法律法规,塔里木河流域禁止开垦土地(因塔河沿岸的耕地、林地是按治理前的面积配水)感谢关注“书记信箱”!承办单位:农一师林业局 |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